400-016-1080
021-51088618
燈具的 CE 認證標準主要包括電磁兼容標準、低電壓指令標準及其他相關標準,具體如下:
電磁兼容標準(EMC)
- EN 55015:規定了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電磁騷擾限值,主要對燈具的電磁輻射進行管控,確保燈具在使用時產生的電磁輻射不會對周圍其他電子設備造成干擾。
- EN 61547:針對燈具、燈具部件和鎮流器的電磁兼容要求而制定,用于檢驗燈具在電磁干擾方面的性能,包括燈具對外部電磁干擾的抗擾度以及自身產生電磁干擾的抑制能力等。
- EN 61000-3-2:規定了電流諧波的限制,燈具在運行時產生的電流諧波需要在該標準規定的限值范圍內,以避免對電網及其他連接到電網上的設備產生不良影響。
- EN 61000-3-3:規定了電壓波動的限制,確保燈具在使用過程中不會引起過大的電壓波動,從而保證電網的穩定性以及其他設備的正常運行。
低電壓指令標準(LVD)
- IEC/EN 60598-1:規定了燈具的一般安全要求,包括燈具的分類、標記、機械結構、電氣結構和光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適用于電源電壓不超過 1000V 的燈具。
- IEC/EN 60598-2-x:針對不同類型的燈具,如吊燈、吸頂燈、筒燈、射燈等,規定了具體的安全要求,x 代表不同類型的燈具,例如 IEC/EN 60598-2-2 是對嵌入式燈具的特殊要求。
- IEC/EN 61347-1:規定了 LED 驅動電源的安全要求,確保 LED 燈具的驅動電源在電氣、機械和熱等方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 IEC/EN 61347-2-13:規定了 LED 驅動電源的性能要求,對 LED 驅動電源的輸出特性、保護功能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
- IEC/EN 62031:規定了 LED 模塊的安全要求,涵蓋了 LED 模塊的電氣、機械、熱和光學等方面的安全指標。
- IEC/EN 62471:規定了光生物安全的要求,對燈具的光輻射進行評估,確保燈具的光輻射不會對人體的眼睛和皮膚等造成傷害。
- IEC/EN 62493:規定了電磁場(EMF)的限值,確保燈具產生的電磁輻射在安全范圍內,保護使用者免受電磁輻射的潛在危害。
其他相關標準
燈具還需滿足環保、防火、能效等標準,以確保對環境影響最小,具備良好的防火性能及達到規定的能效等級。